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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在即,企业该如何应对?庚子年伊始,举国上下都被那个叫做“新型冠状病毒”的坏家伙,搅得无法入眠。病毒的传播速度,远远超过了公众的预期,在这个非常时期,为了控制疫情传播,2020年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将春节假期延长至2020年2月2日。随后各个省份,相继发布了延期复工的通知,大部分省份将复工时间延迟至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
另一方面,对于正处在经济寒潮中的我国来讲,这场灾难无疑也给广大企业带来了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一篇名为《疫情下的西贝餐饮危急:2万多员工待业 贷款发工资只能撑3月》,火爆朋友圈,说出了很多企业主的心声。 本文意在帮助广大企业主,正确理解“延长休假”、“延期复工”的法律意义,并在此期间,依法合规的处理好劳动关系。下面我们就来逐一了解一下相关问题: 延长休假属于休息日还是法定节假日?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共计11日,其中春节期间放假3天。也就是说所谓的“春节7天长假“,其中只有3天是法定节假日,那么其他4天呢?就是休息日,并且为了连续放假7天,我们还需要通过调休的方式,在春节前后“补上”两天班。而这次国务院下发延长休假是为了控制疫情扩散,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所以说这两天的“额外奖励”,并非法定节假日,而是休息日。 延长的两天假期,需不需要“还”回来? 从上述情况我们可知,延长的两天假期为“休息日”,但它本身不同于我们通常意义上的“周六日休息”,而是由于政府为了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采取的临时性措施。在《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中,我们也没有看到,关于这两天的休息日需要在今后“补班”的明示,故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这两天的假期,属于不用“还”的休息日。 延长休假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 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休息日是“无薪日”,是不需要发工资,那么企业是否可以扣除这两天的员工工资呢?当然不可以,因为虽然休息日为“无薪日”,但是法律规定只有在工作日员工缺勤时,才可以扣除员工工资,所以,企业是不能扣除延长休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的。 各省关于延期复工期间的四种模式? 关于延期复工,各地根据自身情况,先后出台了不同的复工时间及相应规定,除疫情防控必需、城市运营必需、居民生活必需的几类企业需要及时复工外,其他类别的企业均需延迟复工时间,而大部分省份将复工时间均定于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但对于延长复工期间的用工原则,却做了不同的规定。总体来讲,分为四种模式: (1)湖北模式:延长休假至2020年2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 (2)多省模式:复工时间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延长复工期间企业用工未作出具体规定; (3)北京模式:2020年2月9日24时前,鼓励企业通过电话、网络方式在家办公,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应采取灵活计算工作时间的方式,进行不集中办公; (4)天津模式:复工时间另行通知。 全国各省份地区复工时间表
延期复工期间企业可以要求员工工作吗? 我们知道这次复工延迟的根本目的是为了防控疫情,不造成人员聚集,所以不复工并不代表应当休假,但是复工的字面含义不就是“恢复工作”吗?那么企业到底应该可以不可以在此期间安排员工工作呢? 针对这个问题,路律认为,“北京模式”的复工通知,道出了延期复工的根本目的,值得全国各省学习、参考。“北京模式”复工通知指出:“在2020年2月9日24时前,其他企业具备条件的,应当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不具备条件安排职工在家上班的企业,安排职工工作应当采取错时、弹性等灵活计算工作时间的方式,不得造成人员汇聚、集中。”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只要不造成“人员汇聚、集中”这一情况,那么应当允许企业在此期间,进行灵活用工,以保证正常的社会运转。 因此,路律在此给企业提出几种简单可行的延期复工期间工作安排: (1)非生产一线员工,可以在家通过网络进行在线办公;比如:人事、行政、财务等部门,均可以使用这种方式办公。 (2)针对生产一线员工,可以组织大家进行在线学习;比如,进行安全生产学习、相关技术专业学习或者企业规章制度学习。 (3)以部门为单位,提出部门年度规划和个人年度职业规划。 延期复工期间无法工作的员工,是否可以算作休年假? 不能!从各省(北京除外)发布的复工通知来看,这阶段的延期复工是强制性的,并不能算作年休假。北京市发布的通知中,并没有提出2月9日前不得复工,故2月3日至2月7日期间应认为是正常工作时间,因此,北京地区的企业在员工无法提供劳动的,可以安排员工休年假。 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员工,是否可以按照旷工处理? 不能!疫情当前,很多省份都采取了必要的隔离措施,因此,一些身在家乡的员工,很可能在延迟复工期限过后,也会因为区域性管制,导致无法及时复工,对于此类职工,各省通知多数认为,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员工年休假的方式来处理此段时间的用工问题。员工未复工时间较长的,企业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安排员工待岗,并在待岗期间,按照各地标准支付员工的基本生活费。 疫情虽然还在持续,但是我们坚信中国人民会战胜“新冠病毒”。 在此期间,赢正律师团衷心希望通过此文,帮助企业合法合规的处理好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从而避免不必要的劳资纠纷。
路韫韬 赢正律师团创始合伙人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CCTV《综艺中国》舞动中国公益活动组委会法律顾问 共青团农村青年创业扶持工程“企业法律实战专家” 基本信息:路韫韬律师深谙法律法规,注重法学理论和实务的有机结合,成功办理了大量非诉讼法律事务和诉讼案件。具有丰富的商事诉讼及仲裁经验,擅长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股权设计、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及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等争议解决,代理商事案件逾百起,先后为数十家企业提供过法律服务,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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