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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普法丨哄抬口罩价格、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等行为可能会坐牢!2020年2月1日,山西太原警方协助北京警方,经过连续10小时奋战,在太原一举抓获2名销售伪劣口罩的重大犯罪嫌疑人。经查,该2人利用疫情爆发之机,赴山东高密购买假冒3M品牌口罩58万只价值600余万元,销往京、津、冀三地,获利58万余元。目前,2人已交由北京警方依法查处。这两人为蝇头小利将面临失去人身自由的牢狱之灾,给自己、家人、亲属及社会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对于刑事法律风险的认识不是很到位。如果他们能认识到可能出现的刑事后果,也许他们不会或不敢冒险这样的刑事风险。刑事风险后果主要表现为: ①刑事风险涉及面广。每个人如果触犯刑法就可能面临刑事风险; ②刑事犯罪后果严重。刑事严厉的处罚后果,往往会给自己、家人等带来毁灭性的致命一击。 鉴于此,王律建议,疫情下切莫触犯刑法法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疫情下主要有以下刑事法律风险。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若明知自己已被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或是疑似病人,拒绝隔离、逃离医院,甚至在公共场所故意向不特定的人打喷嚏传播病毒,致使其他人感染。依照上述条款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在第一款下第二款规定:“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些人员在未被确诊感染的情况下,隐瞒到过武汉等重要疫区,或有意回避去过重要疫区的敏感时期,结果导致他人被传染等严重后果,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上述的规定,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编造与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上述条款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上述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不具有防护、救治功能,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照刑法上述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非法经营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 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妨害公务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第三款规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根据上述分析,王律建议,疫情期间要注意做到一下几点: 第一、销售口罩等疫情物资要是正规厂家正规的产品,并且要明码标价。不要买卖非法产品,做到合法经营; 第二、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生产相关产品; 第三、要遵守有关机关依法行使疫情防控的权利,自觉遵守有关疫情的防控规定; 第四、不信谣、不传谣、更不要编造谣言。 钱重要,而生命、自由、身体健康更重要,及时防范刑事法律风险,切莫触犯刑事法律。赢正律师也相信: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一定能战胜疫情!
王大红
基本信息:王大红律师,中共党员、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曾从事刑事审判工作9年、民事审判庭工作10年。期间,被授予国家一级法官,曾被某高级法院命名为“优秀审判员”。律师执业十余年,深谙法律法规,注重法学理论和实务的有机结合,因其专业能力强、职业操守高多次获得北京市律协表彰,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参与企业股份制改造,企业并购、尽职调查等,避免了众多企业决策失误及重大损失;成功办理了重大的刑事案件和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和仲裁,在最高人民法院和一些省高级人民法院均有成功案例。
专业领域:主要从事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及高管人员刑事风险防控,房地产(建设工程)、公司治理及诉讼等。 经典案例:曾担任中国生命关怀协会、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北京市人民政府天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朝阳区发改委、方略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原九三建筑设计院)、北京保泰持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驱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美瑞文仪(北京)家具有限公司、北京博森伟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天畅商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政府或公司法律顾问。多次参与有关政府机关和企业的重大决策、规章、制度、重要文件的合法性及法律风险、合同的审查和评估。并多次为顾问单位进行《高级管理人员刑事风险防控》、《合同草拟及审查应注意的重大问题》、《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等讲座。 嬴正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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